11月12日,在浙江省紧固件产业技术联盟秘书长、嘉兴市汽车零部件工业协会秘书长陈冠达的带领下,浙江省紧固件产业技术联盟考察团来到安徽宣州,展开了为期一天的参观考察之行。
在宣州区副区长汪海洋的陪同下,考察团来到了宣州区人民政府,深入了解了当地政府对于企业入驻的相关政策,并参观了宣城高新技术开发区。通过实地考察,考察团的企业老总们了解了宣州区的基本情况和规划、周边环境、交通状况、相关优惠政策等,大家对于产业转移一事也更有了信心。
宣州区地处苏、皖两省交界处,毗邻上海、浙江。东邻广德市、郎溪县,东南、西南接宁国市、泾县,正西、西北连芜湖市南陵县、芜湖县,北与南京市高淳区毗邻,距离上海282公里,距离杭州206公里,距离南京156公里,距离合肥213公里。自古以来是皖东南交通枢纽,依托过境的4条高速、6条铁路(高铁)、2条水路和8个空港,实现与苏浙沪三省市的无缝对接。
航空——周边8个机场(南京禄口、杭州萧山、合肥新桥、上海虹桥、上海浦东、黄山国际、九华山、芜宣机场).南京、合肥两机场在宣设有航站楼。
交通优势
宣州自古以来是皖东南交通枢纽,依托过境的4条高速、6条铁路(高铁)、2条水路和8个空港,实现与沪苏浙三省市的无缝对接。
物流便捷
宣州区一直以来积极完善口岸平台建设,宣城海关、国检监管查验场所于2014年底投入运营;宣城“无水港”已开港运营;安徽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(B型)2019年4月正式封关运营。建有通关服务中心、跨境贸易服务中心、保税仓储区、海关查验区和配套服务区五大功能板块。在建的宣城综合保税区位于宣城高新区境内,致力打造国际物流和分拨中心,为宣州区外向型经济集聚发展提供重要平台。
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创国家级)
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市区北郊5公里处,交通区位优越。总规划60平方公里,其中一期规划27.5平方公里。充分利用区位优势、交通优势,结合现有产业基础,以关键性、前沿性、带动性技术为突破口,打造高端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精细化工四大百亿产业集群。
要素成本
电费标准 | 最低0.6元/千瓦时 |
水费标准 | 最低2元/立方米 |
天然气标准 | 3. 04元/立方米(量价挂钩、错峰浮动) |
薪金标准 | 一线职工:2200-3500元/月管理岗位2600-450 0元/月 |
工业用地 | 1、项目用地挂牌价不低于11.2万元/亩 2、二类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/亩 3、投资项目税收贡献不低于10万元/亩 (含增值税期末进项留抵税额) |
厂房租赁价格 | 8-12元/平米·月 |
招商引资奖励扶持政策
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,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,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成果,推动宣州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,结合工作实际,就招商引资工作制定以下政策。
1.享受对象。经项目并联审定会研究通过,对在我区境内投资、注册并依法纳税,且原则上10年内不迁离注册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内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、外资在500万美元以上(含)的工业及文旅项目(不含房地产开发、矿产资源类开发项目),可享受本政策。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、重大质量事故、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及项目,不得享受政策。
2.规定建设期。自投资项目土地出让、转让或租赁后,在规定时间内,项目须开工建设且完成投资。其中,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下的项目,须在1年内完成投资;1亿元以上至2亿元以下的项目,须在2年内完成投资;2亿元以上至5亿元以下的项目,须在3年内完成投资,且前2年投资额不低于投资总额的50%;5亿元以上的项目,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,原则上不超过5年。
3.投资强度和税收贡献。宣城高新区和宣州经济开发区:二类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达到150万元/亩并成为规上企业或项目税收贡献达到10万元/亩;三类工业用地项目主体设备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,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/亩,项目税收贡献20万元/亩以上。其他乡镇、洪林现代农业示范区、宣城现代功能农业科创园:投资强度达到100万元/亩并成为规上企业或税收贡献达到6万元/亩。
一、财税扶持
4.对符合本政策条件的项目投产后,投资主体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(含免抵调)地方留成部分,由受益财政按“前两年全额扶持、后三年减半扶持”予以奖励。
5.基础设施建设补助。(1)对本文件下发之日后签约的二类工业用地项目,自供地之日起,在规定建设期内竣工并投产的,给予2万元/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;(2)各类项目自投产之日起2年内,成功申报并认定为规上企业的,给予1.2万元/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;(3)各类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,成功申报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,给予1万元/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。
6.城镇土地使用税奖补。对本文件下发之日后签约的项目,自供地之日起,在规定建设期内,按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%奖励(超过建设期一律不再享受)。项目建成投产后,按照区政府当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奖补办法执行。
7.对符合本政策条件的项目,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和2亿元以上的文化旅游企业,第4条规定的五年奖励期满后,如下一个年度内继续追加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或纳税总额持续增长(增长比例不低于5%),可就增值税比上年增长部分继续享受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(含免抵调)“三年减半扶持”政策。
8.对在规定建设期内建成投产,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或年税收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,给予5名高管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全额奖励给个人(扣除征收成本);在此基础上,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3000万元或年税收每增加200万元,再给企业增加1名享受奖励名额。
二、要素成本扶持
9.工业投资项目,在规定建设期内,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且达到容积率要求的,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,由区财政按建筑面积给予二层50元/平方米、三层100元/平方米的建设奖补。
10.对租赁厂房项目,投产纳税后,在宣城高新区和宣州经济开发区税收贡献每平方米超过150元(含)的企业;其他乡镇、洪林现代农业示范区、宣城现代功能农业科创园每平方米超过100元(含)的企业,由受益财政给予年租金50%的补助,年补助额以其所交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为限,补助期最长不超过5年,租赁厂房租金补助政策与财税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。
11.减轻企业用电成本,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计费,由用户自愿选择;减容(暂停)设备自设备加封之日起,减容(暂停)部分免收基本电费。
12.对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的,根据培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情况,分别给予职业培训补贴。补贴标准按职工经技能培训后取得中级工、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,由人社部门分别按1500元/人、2000元/人、3500元/人、5000元/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。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,根据取得合格证书人数,由人社部门按800元/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。
三、“一事一议”扶持政策
13.对产业集聚类的小微产业园投资项目;世界500强、中国500强、行业50强投资项目以及在主板、创业板、科创板、新三板上市企业投资项目;固定资产投资超2亿元的主导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;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且承诺正式投产后亩均税收达2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(不含三类用地项目);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承诺正式运营后年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的“四新”经济类项目,可实行“一事一议”,在财税奖扶、项目供地、基础设施建设补助、厂房代建等方面给予特别扶持。
14.以上奖励扶持政策原则上实行年度申报并在次年兑现,逾期未申报不予补报,奖补资金由区财政或受益财政承担。对单个企业奖补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当年对地方财力贡献。
15.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试行1年,之前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,以本政策为准;如与上级政策重合的,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。本政策出台之前落户项目仍按以前政策予以兑现。
16.本政策由区招商引资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企业如有入驻意向,可直接联系浙江省紧固件产业技术联盟秘书处,我们将为您提供全程协助。
联系方式:
浙江省紧固件产业技术联盟
秘书长陈冠达:13456276786
秘书处:0573-86056682/82570053